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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双专业(双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8-05-05 16:18:49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浏览次数:1830  文字大小:【】【】【
简介:山东农业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通字【2008】 号 关于2008年双专业(双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为满足学生拓宽知识面的要求,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学校决定2007年继续招收在校本科 ...

山东农业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通字【2008 

 

关于2008年双专业(双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为满足学生拓宽知识面的要求,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学校决定2007年继续招收在校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一、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

类别

学分

所在学院

招生

计划

报名范围与条件

是否

考核

备注

1

工商管理

管理学

55

经管学院

300

全校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55

信息学院

160

全校

 

3

法学

法学

55

文法学院

300

全校

 

4

生物技术

理学

55

生科院

120

全校

 

5

英语

文学

55

外语学院

300

全校

口语

二、报名条件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执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2008年双专业(双学位)的招生只面向2007级在校本科学生。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学有余力,保证第一专业能够毕业并获得学位的2007级在校本科学生,均可申请修读双专业。本科学生跨学科门类选择双专业的,即视为申请修读双学位。

三、招生程序

1、准备申请修读双专业的学生必须认真阅读《关于在校本科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规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是否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2、学生本人必须进行第一专业培养方案与双专业培养方案对比,确认所学基础课程能基本满足双专业课程学习的要求,慎重选择并有决心和毅力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在保证完成原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能够修满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3、报名学生填写《山东农业大学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于515日前交至学生所在院(部)。

4、学生所在院(部)对申请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进行初审,在《山东农业大学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后,于519日前将《山东农业大学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分别送至双专业所在学院。

5、双专业所在学院如组织考核,必须于525日前结束。

6、双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名次和考试成绩等方面初步确定双专业学生录取名单(不得超计划录取),于530日前将录取学生的《学院录取双专业学生统计表》报教务处。

7、教务处对录取学生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于65日正式公布“2008年双专业、双学位修读学生名单”。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在校本科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规定》,双专业、双学位的学费按每学分80元收缴。20082009学年双专业学费收缴时间为6月下旬。

五、教学管理

1、双专业所在学院要严格执行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者,要按照调整教学计划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双专业所在学院务必于6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并向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公布暑期和下学期教学安排。

3、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必须按通知时间返校参加学习,学习和考试中所有违纪现象和行为均按《山东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4、因双专业教学计划已调整为3年,所以原则上寒假期间不再安排上课。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假期在校学习期间的一切管理均由双专业所在学院负责。

    附件:1、山东农业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

2、各学院双专业录取学生统计表

以上表格电子版可从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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