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农大校字[2006] 9号《山东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本学年学费收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缴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方式(代扣期间不收取现金)。请各位同学将应交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与校园卡对应的建行龙卡中,注意要多存入60元,防止往校园卡自动转账后造成建行龙卡余额不足,不能成功扣款。
二、代扣缴费时间定为新学期开学后两周之内。代扣成功的同学名单发送至各学院负责学生注册的老师处,以方便同学注册。请同学及时到自己学院注册处查询,如未能代扣成功(银行卡号变更或其他原因),请立刻与计财处综合科联系,防止影响注册、选课等。
三、有助学贷款的同学,请
四、请各学院于
2008-2009学年学生公寓安排表(全部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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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学号(八位数)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楼号 |
校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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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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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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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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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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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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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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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五、请各学院将负责学生注册人员的姓名、邮箱、办公电话于
计财处综合科地址:校本部1号楼121房间 电话:9919
计划财务处
